第七十九章 诸侯或公卿_苟在汉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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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诸侯或公卿

  听到简雍讲道这里,大家也算明白了,但是这事吧,确实不太好弄,第一和第四天子与庶民之期那就不用多说了,现在关键就在这中间两种该如何选择。

  若是说刘备是诸侯吧,朝廷现在还没给刘备封侯,严格来说是算不得诸侯的。若是不算吧,刘备官居冀州牧,乃是实打实的牧守一方。

  尤其是现在朝廷威严丧尽,天子蒙尘,百官身陷董卓余孽之手,各地州郡实际上都是割据一方,虽然无诸侯之名,行的确是诸侯之实!

  权倾一州之地,掌握着钱粮军队,还不用给朝廷缴纳赋税,开府建牙,自行任命官职。开心了给朝廷上个表,不开心了意思一下都欠奉,比古代诸侯权利都大。

  这样看来,刘备的婚期参照规格标准就有意思了,堂内众人听到简雍的这一番话,各自都起了心思。

  “依宪和之意,当以何期为宜?”刘备开口问道。

  “雍愚钝,实在不知道,不知道文若先生之意。”简雍早就想明白了,但是却不肯说,转手就把皮球踢给荀彧。

  “彧以为主公为帝室之胄,牧守一方,当以诸侯之礼。”听到简雍把这破皮球踢给自己,心中恼怒,实在不想接这茬子。

  他是真心不想掺和这事,若是选士大夫公卿吧,害怕恶了和刘备的关系,现在君臣二人关系融洽,自从投效刘备以来,刘备对他礼遇有加,州中大小诸事言听计从,正是“如鱼得水”。

  荀彧自感得遇明主,二人又志趣相投,同有重兴汉室之心,正是自己大展平生之志的好时候,若是为些许事情坏了这氛围,实在非智者所为,只好昧着良心说依诸侯之制。

  刘备不置可否,又转头看向陈群,开口问道:“依长文之见,当以何礼为宜?”

  刘备自己也回过来味来,这件事确实不好选,事情明摆着的,若是依照诸侯之礼,则枉顾朝廷威仪,表示有不臣之心,上失自己往日积攒的忠臣之名,下失群臣中心向汉室的人心;若是依照士大夫之礼,则在世人眼中自己依旧是汉室忠臣,国之栋梁,更符合自己一直以来标榜的振兴汉室的口号,群臣中荀彧、陈群等人也会更加拥护自己,不至于君臣失和,天下心向汉室的豪杰俊才也更愿意来投自己。

  说白了,自己是举的是汉室这块旗子的,目前看来举着的效果还挺好的,继续举着只会变得更好,至于什么时候不好,暂时还不知道;若是现在突然不举了,害处却马上就能显露出来,这样看来,如何取舍就一目了然了。

  “主公当依士大夫之礼。”陈群才气不在荀彧之下,但是性格却是有些刚直,该说话的就明明白白的说出来,也不想着遮遮掩掩的,你若是能听进去,那自然是极好的,若是你不爱听,让他失望了,随时可能撂挑子辞官归家,再不受这鸟气。

  这个问题也算是刘备对手下的文臣们内心真心想法的一个试探,大家心里也都清楚,各自按照自己的秉性,该怎么说怎么说。

  刘备是汉室宗亲,官职上暂且不说,爵禄上面的上升空间可是极大的,若是日后功劳极大,进位王爵是水到渠成的事情。既然如此,现在纠结于用诸侯之礼还是士大夫之礼,其实没什么意义。相反,现在保持低调点,继续尊奉汉室,待到实力雄厚了,早晚必然封王赐侯,又何必急于一时。小不忍则乱大谋,若是连这点气度都没有,群臣对刘备的印象可就要大打折扣了。

  广积粮,缓称王,耐得住寂寞,才能守得住繁华。这个道理堂内的都是明白人,刘备智商,情商也都在线,如何选其实是用不着问大家的,不过是互相试探心意而已。

  “众人意见相左,未知甄公何意?”刘备又向未来的老丈人问道。

  甄逸抚了抚短须,缓缓的说道:“依老朽愚见,当依公卿之制为宜。”甄逸想的就很简单,这事是越快越好,生怕迟则生变。依着他的想法,恨不得明天就把闺女送过府来和刘备完婚,明年这时候就能当上外祖父,最好还是生个带把的。

  “甄公所言极是,备也以为当依照公卿士大夫之制为宜!”问了一圈后,刘备也不再啰嗦,直接拍板三个月后完婚。

  “恭贺主公!”大家一听刘备做了决定,都在心里舒了口气,连忙一起把酒杯举起来,齐声向刘备恭贺道。

  坐在甄逸右手边的简雍听到刘备的决定,似乎是早就预料到刘备会这么选,依旧是半躺在软塌上,眼皮都没抬一下,略略的把端着酒杯的右手冲刘备举了举。

  心里仿佛放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,荀彧暗自长长的舒了口气,随即心里又更加真心的佩服起刘备来,坐直身体,双手端稳酒杯向刘备示意。

  陈群不置可否的低头做端酒盅的样子,低垂的脸上,嘴角微微上扬。

  大事商议完毕,刘备拍拍手,两列廊柱后坐着的乐者又开始演奏起来,一队舞姬再次进入堂中,酒宴持续到亥时将尽,已交子时众人方才散去,各自回府不提。

  信都城外十余里的官道上,路两旁的田地里,只剩下秋收后重新翻开的泥土,借着冬日的严寒把藏在土地深处的虫卵给杀死,现在还没出现一年两熟,依然是传统的春种秋收。

  远远的驶过来一辆破旧的牛车,那牛年岁也有些大了,慢慢吞吞的走着,好在走的还算平稳,木制的车身随着老牛的步伐,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,仿佛随时都可能散塌。

  赶车的那人背部笔挺的坐在车辕上,岁月在他脸上勾画出错杂的痕迹,苍白的须发显示出他的年龄和这俩破旧的牛车一样已到暮年,虽然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粗布衣服,但是那一双骨结粗大的双手和眼中凌厉的目光,却暴露出他并非一个寻常的赶车人。

  一块破旧的布帘遮住了车内的视线,让人看不见里面坐的是什么人,只是偶尔传来几声咳嗽声,听着声音像是一个老翁。

  初冬的日头晒的人暖洋洋的,赶车人稳稳的坐在车上任由那头老牛自己走,过了十里长亭后,车辕上坐着的那人转头向车内的老翁出声说道:“老爷,前面就是信都城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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